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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一企业多年违法填污泥 重金属最高超标55倍

时间:2015年11月03日  来源:新京报  点击:   【字体:

  新京报讯 (记者金煜)因为多年非法填埋危害极大的制革污泥,浙江嘉兴一企业被北京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(简称“中国绿发会”)告上法庭,该案近日被受理,这也是新环保法后,浙江省首次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。记者获悉,据不完全统计,今年以来,全国12个省(市、自治区)首次有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。


  近日,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到中国绿发会,其就浙江某企业污泥污染的公益诉讼案得到了受理。这是新环保法后,浙江省首次受理环境公益诉讼。


  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兼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马勇介绍,浙江省海宁一带多年来制革业发达,也存在较为严重的污泥污染问题,而且浙江省此前没有过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,因此有意选择该案作为该省的突破。


  根据诉状,被告企业前身为一个制革厂,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持续往农用地中非法填埋制革污泥,总占面积约30亩,堆放深度约3-5米不等,合计污染农田土壤约6万-10万立方米,至今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。


  马勇称,制革污泥如果非法填埋,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极为恶劣的环境危害,会导致严重的重金属污染,对被告企业非法填埋后的土壤检测后发现,约30亩土地土壤样本中,铬超标14到55倍,这些严重超标的重金属铬经过长期沉淀和渗透,会逐渐进入地下水系统,给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。


  马勇表示,这家企业的污染行为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持续出现,即使到了2014年也依然有超标排放废水行为,并遭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。


  “我们有足够的证据,更何况那么大块地的污染土壤就在那儿堆着没解决,跑不了。”马勇说。


  记者了解到,污泥污染案中,污染来源企业不是特别容易追溯,存在一定难度,因此已经发生的民事公益诉讼实践中的案例并不是太多。


  中国绿发会方面此次在诉状中要求法院判定被告恢复生态,不过未提出具体赔偿金额。马勇表示,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做评估,要有相应的鉴定机构做主。


  他表示,目前尚未有公安机关对涉事企业追究刑责,中国绿发会方面也在积极争取当地检察机关作为起诉支持方。


  ■ 背景


  今年12省份首次提起环境公益诉讼


  浙江并非今年首个被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省份。


  记者获悉,据不完全统计,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,环保组织共在16个省、市、自治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(包括未受理与已受理),其中12个省、市、自治区是首次有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。


  这12个首次被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省、市、自治区分别是:山东、甘肃、湖南、辽宁、北京、宁夏、内蒙古、四川、天津、浙江、河南和安徽。


 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教授王灿发表示,今年新《环保法》生效,给予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法律依据后,目前看,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发生的数量和分布比此前迈进了一大步,但同时,也没发生此前有人担心的“滥诉”情况。


  他表示,哪个省份是否新有环境公益诉讼,不一定与当地法院保守或开放程度有关,因为首先需要有NGO(非政府组织)提起公益诉讼,以及较典型的案源,“毕竟现在有意愿、有能力提起公益诉讼的组织还是太少了。”他说。


  王灿发表示,希望能在一些大气或水等特征污染较为严重的省份,如河北省、湖北省等也看到公益诉讼的影子。


  山东 德州某企业大气污染案,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,受理未有结果。


  甘肃 宁夏隆德等八被告水污染纠纷案,中国绿发会提起,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。


  宁夏 腾格里沙漠污染案,8家企业为被告,中国绿发会提起,法院以主体不适格为由拒绝立案。


  湖南 株洲企业污染湘江案,湘潭环保协会提起,案件被受理。


  辽宁 中石油7·16事故造成海洋污染案,大连环保志愿者协会提起,案件被驳回。


  北京 某房地产企业破坏湿地案,自然之友提起,案件被受理。


  内蒙古 阿拉善腾格里沙漠案,中国绿发会提起,3企业分为三起案件,未立案。


  四川 水电开发公司生态破坏案,中国绿发会提起。


  天津 七里海环境污染案,中国绿发会提起。


  浙江 浙江某企业污泥污染案,中国绿发会提起,已立案。


  河南 郑州马固不可移动文物被拆案,中国绿发会提起,已立案。


  安徽 两化工企业破坏生态环境案,中国绿发会提起,已立案。




(作者:金煜 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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